辽宁省丹东市政府和商业、财政等部门高度重视家电下乡推广工作,以“沉下去,抓基层”为重点环节,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家电下乡推广进度明显加快,备案网点和产品销售迅速增加,农民购买家电热情高涨。截止到3月5日,丹东市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4274台(部),其中:冰箱销售3055台,彩电577台,手机131部,洗衣机511台,销售总额716.2万元,已兑现补贴农民978户,补贴金额20.7万元。从全省情况看,销售量、销售额、农民补贴的户数和补贴金额等各项指标均居全省第二位。主要措施是:
一是建立领导机构。市政府成立了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商业和财政局的两个“一把手”任副组长,市宣传、信息产业、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公安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业局,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市政府举行了家电下乡启动仪式,副市长张东军在仪式上讲话,国美电器丹东店代表全市销售网点对销售服务做出承诺。为扩大宣传,市财政局拨付3.5万元专项资金,商、财两局联合印发了2000份《家电下乡公告》和5000份《全国推广家电下乡政策解答》宣传手册,张贴和发放到辖区内县市、乡镇、村屯和农民手中。还通过新闻媒体大造声势和舆论,先后发布信息、公告12期,广大农民及时了解了补贴政策。
三是加快网点备案。按照省商业厅《关于做好家电下乡备案工作的通知》(辽商函[2008]252号)要求,从市到各县(市)商业主管部门,都指定专门科室和人员具体负责网点备案工作。在省厅要求四个备案条件的基础上,细化了网点备案的相关要件,做到严格审查,登门核实,尽快备案。截止到2月25日,丹东市备案销售网点已达93家,并在《丹东日报》予以公告,为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引路导航。为使销售网点及时通过“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录入销售信息,市商业局集中对备案网点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四是抓好货源落实。先后10余次召开各县(市)商业局和销售网点负责人会议,明确要求备足货源,摆全品种,进齐型号,稳定价格,特别是严禁变相涨价和提价。还深入销售网点检查指导,督促落实,并引导销售企业对家电下乡产品开设专卖区、专卖柜,做到摆放醒目,宣传突出,便于选购。
五是强化售后服务。考虑到农民购买家电产品担心售后服务问题,市、县(市)商业主管部门与各备案销售网点签订了《家电下乡经营协议书》,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并提交了《销售服务承诺书》,明确要求对已售出的家电下乡产品,要送货上门,并指定专人保证在3个工作日之内录入销售信息,确保农民及时享受到补贴政策。对农民购买家电产品如发生故障,需要维修,销售网点确保在24小时内提供上门维修服务,解除农民家电消费的后顾之忧。
六是严格市场监管。在《丹东日报》公开了市商、财两局和各县、区商业主管部门的投诉电话,畅通农民诉求渠道。针对销售信息上网录入不及时、社会上个别网点冒用“家电下乡”名义违规促销等问题,市商业局明确规定:对农民投诉3次以上(含3次),经查属实,立即取消备案销售网点资格,并登报除名。凡发现销售网点借家电下乡之机向农民出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立即取消备案资格,并向社会曝光。截止到2月25日,丹东市家电下乡做到零投诉。
七是及时兑付补贴。市财政局提前将233.2万元专项资金拨付到各县(市)、区及乡镇财政部门,为农民及时补贴提供了资金保障。财政部门在粮食直补面广户多的情况下,做到了粮食直补和家电补贴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