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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行业协会:支撑行业发展生力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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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业协会:支撑行业发展生力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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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艳敏 |
文章来源:中国电子报 更新时间:2008-10-31 9:1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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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首次把社会组织放到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高度进行全面系统论述,明确提出要加强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明确要求规范发展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党中央、国务院重视行业协会工作,去年国务院办公厅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2007]36号文件。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政府机构改革的深入,如何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已成为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任务。
协会为行业管理作出应有贡献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毅中在不久前召开的工业行业协会负责人座谈会上,对行业协会为加强和改善行业管理所作的贡献表示肯定。他说:“行业协会是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健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多年来,行业协会充分发挥业务优势、协调优势,在加强和改善行业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近几年来,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当好政府参谋,深入调查研究行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政府反映行业发展动态,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政策建议。加强行业发展中战略性、前瞻性、综合性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了许多有实践和理论价值的研究报告,为国家宏观调控和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提供了有力支撑。行业协会积极服务企业,了解企业运营中的困难和问题,沟通政府,反映企业诉求,帮助企业提供政策优惠和资金支持。行业协会承接行业管理基础性工作,推进行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行业协会努力推动行业交流与合作,组织举办关于产业发展的专题研讨和技术、产品、设备展览展销活动,协助地方政府培育专业市场,促进贸易和信息交流。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这几年先后向国务院、国家发改委、国家电监会等政府部门和电力企业提交了近百份有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和课题研究成果,许多意见建议被采纳,对电力行业“十一五”规划的编制,以及电力环保、科技、标准化等相关领域专项规划编制做了大量工作,先后参与了十多项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工作。中国质量协会通过调查研究,建立了我国质量管理调查报告制度。中国商业联合会主动加强与有关部委的联系,先后完成50个调研课题、80多项标准制定修订、培训认证、产业损害调查、行业统计及市场信息发布等工作。中国商业联合会还受商务部委托,完成《内贸领域人才培训规划》、《全国商业服务业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系列活动方案》、《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关于商贸服务行业管理工作的建议》和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等。
提高承接政府转移和委托职能能力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切实把那些政府管不了、管不好的事项交由协会、企业和社会。李毅中表示,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贯彻落实“三定”规定,更新观念,创新思路,改善管理,做到“不干预企业”,“不走老路”。 他强调:“‘不干预企业’,就是坚决把政府不该管的事项转移出去,不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不走老路’,就是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主要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工业行业实施必要的指导、协调和监督。”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一部分政府职能必然会逐步转移出来,由行业协会商会和其他社会中介组织承担。 各工业行业协会对于政府转变职能以及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呼声和热情很高。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会长胡茂元认为:“政府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是要切实界定哪些职能和工作属于政府的职能,哪些不是政府的职能和工作,哪些职能和工作由于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尚不到位,还需政府暂时承担,并创造条件逐步稳妥地实现这些职能和工作的转移。”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副会长许孔让呼吁:“将非政府承担的业务从政府部门分离出来,由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承担,以便政府部门集中精力制定宏观政策,研究国计民生重大问题。”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担负着管规划、管政策、管标准的基本职责,行业协会主要从技术和执行层面协助政府,组织企业执行“行规行约”,规范行业行为,还要承接一些政府委托的管理职责。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进一步转变职能,将行业统计调查、信誉维护、技能培训等行业管理基础性工作,以及一些行业标准制定修订、行业内重大投资、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的前期论证等工作继续委托给行业协会和其他中介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指导改善行业管理,积极推动工业结构优化升级,转变工业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行业协会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36号文)要求,进一步转变观念,改革体制、探索形成符合市场经济中社会中介组织的工作规范;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各项内部制度,提高承接政府转移和委托职能的能力;抓紧建立行业协会依法、有序承接政府转移和委托相关职能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工作方式。
营造协会发展良好外部环境
目前,协会发展还面临立法滞后、经费不足、人才缺乏等诸多困难和问题。要更好地发挥行业协会在政府和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快建立协会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合作互动的长效机制,就需要政府部门加大对协会发展的支持力度,切实帮助协会解决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与问题,为协会成长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在座谈会上,各工业行业协会负责人纷纷就这些制约协会发展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首先,行业协会期待立法。据了解,目前规范行业协会的法规文件主要是《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主要侧重于登记程序,已不适应我国社团发展的形势。行业协会纷纷呼吁加快立法进程,迫切希望其性质、地位、职能从法律上得到明确,改善其发展的社会环境,强化自律行为,切实理顺行业协会与政府、企业的关系,使行业协会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6号文提出在立法、规划、标准等9个方面,行业协会可以协助政府工作,但因缺乏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致使可操作性不强,落实并不到位。工业行业协会负责人呼吁国家有关部门按照36号文件,尽快出台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党组书记、常务副理事长谢振华说,“建议国务院明确一个部门负责研究行业协会共性问题,提出发展对策,尽快制定配套措施,使36号文的精神真正落到实处。” 其次,与政府的关系有待进一步理顺。行业协会在与政府划清职责的基础上,还要理顺关系。针对目前的状况,许多行业协会提出,应进一步明确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的职责,以便更有效地开展工作。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会长陆江认为,要解决体制问题,一是不要在“管”字上下工夫,二是不要在单纯使用上下工夫,而是要在协会发展上下工夫。 第三,期待获得稳定的经费支持。许多工业行业协会是从工业部委转型而来,从享受国家财政拨款到收取会费,当前最大的困难是经费渠道不稳定,主要靠会费。据陆江介绍,会费只能满足实际支出的20%-30%,从总体上看,政府对行业协会的经费支持与行业协会承担的公共服务极不相称。相关协会负责人建议,一是政府应尽快制定有利于行业协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明确协会办公用房等固定资产;二是建立政府与协会间的有偿服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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